土地用途分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土地分三类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分为三类:一级、二级、和三级 。其中一级土地也分为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二三级土地则是在一级土地的基础上进行的再分类,且各类土地都有各自明确的管制规则。
1、农用地
农用地指的是直接用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其中包括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概括为基本农田、一般农田、非耕地三种。
基本农田一般是生产条件好、集中且产量高的耕地、城镇或者村镇建设规划区外的耕地、交通沿线和其他国家规定需要保护的耕地。
一般农田是指包括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坡度大于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
非耕地主要是指用于园林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畜牧渔业生产及其必须的服务设施建设。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指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主要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而以上三种用地也有详细再分化。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和盐田。
3、其他用地
即除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之外的,还未明确用途或者人类对其进行改造和利用的土地。当中有部分是暂未被利用的,部分则是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还难以利用的,还有的是低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