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批复,区别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批准意思是上级对下级的意见、建议或请求表示同意。陈登科《风雷》第一部第二章:“应维业深受感动,代表师党委,批准了祝永康的请求。”
批复是指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批复一般分为审批事项批复、审批法规批复和阐述政策的批复三种。
并且:行文具有被动性,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它是专门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一来一往,被动行文,这一点与其他公文有所不同。
内容具有针对性,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批复事项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而不能另找与请示内容不相关的话题。因此批复的内容必须明确、简洁,以利下级机关贯彻执行。
效用的权威性,批复表示的是上级机关的结论性意见,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答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批复的效用在这方面类似命令、决定,带有很强的权威性。
态度的明确性,批复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语言,使得请示单位不知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