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怎么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步骤如下:1、需要先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进入交通运输局监管平台注册,进行许可申请;2、仔细阅读管理办法后,输入个人身份信息,补充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信息;3、核对申办的资料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4、审核合格后,再次登录平台,申请变更车辆性质。申报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可以看到预审核的结果,符合条件的进行车辆使用性质变更,此操作会使车辆的使用性质变成预约出租客运,前往公安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步骤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可以在监管平台查询受理结果,通过后前往交通局领取运输证或者选择快递送到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