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密法律制度体系以什么为核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国保密法律制度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核心。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1、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2、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3、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4、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5、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国家秘密具体内容如下:1、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这是构成国家秘密的实质要素,是准确判定某一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关键问题;2、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这是国家秘密的程序要素。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必须在履行确定相应密级的程序后,才能成为法律认可的国家秘密;3、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这是国家秘密的时空要素。国家秘密的范围如下: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