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偷卖父亲2435万元别墅,父女俩对簿公堂,这钱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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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徐先生被自己的女儿告上了法庭,这件事情可让他伤透了脑筋,你没听错,徐先生与自己的女儿对薄公堂,而且还是为了2435万元别墅的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事情的原委。原来,是徐先生2435万的别墅被女儿私自卖掉了,自己还被蒙在鼓里。
据徐先生自己讲述称,他自己此前以女儿的名义买了一个300平米的房屋,由于当时自己在做生意,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所以徐先生就用自己女儿的名字买房,就连登记的所有权也是女儿的名字,当然,房子虽然在女儿的名下,但这套房子一直就是徐先生自己在经营,如今自己的女儿已经成年,有了房子的使用权,而且由于徐先生已经与前妻离了婚,导致他与自己的女儿之间感情越来越淡薄,更令徐先生感到意外的是,女儿小徐竟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把这2435万元的房子出售了。
当徐先生知道了这件事后十分的恼火,在徐先生看来,房子是自己买,而且一直都是自己在经营,就算是想要卖掉房子,最起码也要告知他一声,女儿怎么能一声不吭的就把房子给卖掉呢?于是,徐先生就与女儿对簿公堂,徐先生要求女儿要把卖出钱的一半还给自己,可是他的女儿小徐竟然不愿意了。不过,法院通过审理后认为,购房款及相关的费用都是由徐先生支付的,而且在这些年间,这套300平米的别墅全部都是由徐先生和他的前妻在打理。
除此之外,徐先生并没有将这所房屋的实际权利交付给女儿,并且徐先生还一直长期保管着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再加上,徐先生和前妻从来没有将这套房屋赠予女儿的表示和行为,根据这几点,法院认为,这处房屋真正权利人应该是徐先生和他的前妻,因此,徐先生可以得到这处房屋售房款的一半,所以要求徐先生的女儿小徐归还其父亲一半的房款。一审判决之后,徐先生的女儿根本就不认同这样的判决,并表示,父母当时将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那么,她就是拥有这所房屋的使用权,并表示这就是赠房。
因此,徐先生的女儿小徐又重新提起上诉,不过,亲女儿小徐的这一上诉最终被法院驳回并且维持了原判。法院在判决时的主要依据就是父母是否存在借用子女名义购房的合理解释。由于徐先生主张的是为了规避生意上的风险,法院依此作为了借名购房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法院在沟通和审查时发现其女儿小徐并没有得到父母赠房的表示,因此,才最终做出了需要分一半售房款给徐先生的判决。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说出自己的看法,大家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