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是干什么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4、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5、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工作,组织土地进入市场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收购土地及国有土地储备工作;
7、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8、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审批与监督管理,制定矿业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组织发布地矿开发利用信息;
9、统一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负责确认矿产储量评审结果;
10、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局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建设用地处、地政地籍处、地质矿产处、资源规划处、测绘管理处,按照纪检监察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和监察室。
设立了新浦、海州、连云、开发区、直属共5个国土资源分局,市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