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是指,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企业法人资格证书》的效力问题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后,该企业法人即告成立,即可享受法人可以享受的权利(经营活动除外),并承担法人应当承担的义务。企业因违法经营或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企业法人登记要具备的条件是,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必须建立的机构;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等。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与属于何性质的企业法人,是不同的问题,没有必然的联系。注册时署明为全民企业,实际开办单位未能投资,说明注册资金不到位。如有个人投入部分资产,说明有自筹资金的成分,不能认定该企业名为全民,实为个体。除非企业注册当时署明投资者所应占有的股份,如某个股东未能投资,亦被其他股东认可,该股东可以视为退出了该企业;公司股份可能成为某一个、两个股东所持有,公司的性质亦可能随着股东性质的变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