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与调查有什么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含义
审查是司法机关对犯罪事件、民事纠纷和不服行政处理的告诉等立案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行为。
调查代表对违法主体的违法事实基本认定,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正式启动调查程序。
2、执行条件
审査
①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己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及时审査,必要时可以请控告、检举人或单位补充材料。
② 司法机关也可以派人直接调查、或者配合有关部门联合调查。
③ 对于需要勘验现场的,应迅速组织力量勘验,以发现和收取犯罪痕迹和证据。
调查
① 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
② 有明确的违法主体;
③ 达到法律规定的处罚条件(刑法和行政法规不同);
④ 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
扩展资料
审查与调查的法律出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将《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立案”称之为“立案审查”。
《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四章将负责调查的组成人员为调查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将负责审查人员为审查组,并在第34条、第35条针对被审查人、其他谈话对象对审查谈话与调查谈话作了严格的区分。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施行后,立案调查很少使用,一般称之为立案审查,立案调查。
立案审查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均是指纪检机关及其纪检人员等有关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适当的方法、手段和措施,对已经立案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通过审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都是通过合法手段收集证据,把已发生过的违纪事实重新显现。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立案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立案前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