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开出的发票作废,最长可以是多久的

开出的发票作废,最长可以是多久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开出的发票作废,最长可以是多久的

开出的发票作废,最长是一个月。开出的发票作废,必须在开票当月。跨月不能作废,只可以冲红票。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开票只要对方将原发票予以退回,即可开具,但专用发票的红字发票开具较为复杂,具体分二种情况:1、如果该发票购货方已经通过认证并抵扣的,则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销售方凭该通知书开具红字发票;2、如果购货方未将该发票进行认证的,则由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销售方凭该通知书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