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上班路上摔伤不属于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工伤后不能上班怎么办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俗称误工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的标准发放。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索要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可以到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