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安全教育日是几月几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相关内容分析:
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有效地了解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大家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