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号码是什么样子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土地证号前4位为发证年份,后4位为当年办理的土地证号,按顺序排列。
示例:编号2013137
该证是2013年定陶县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的137号。到目前为止,2013年已办理137个证书。
地号是指建筑物的地号,即建筑物所在地的地号,通常是一栋建筑物或几栋具有相同地号的建筑物。土地编号是地籍调查表上的地籍编号,需要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上注明。
地籍编号一般可分为行政区、街道、分区,特大城市可分为行政区、街道、社区、分区四级编号。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件)及核实原件随附特殊情况下的书面指示。
(一)个人因出售房屋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当提供土地登记函(由成都市土地矿产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房屋买卖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变更登记,还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核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核发),以及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继承或者赠与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证书(原件)。
(四)办理离婚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而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还应当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