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维稳情报信息工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提高“一个认识”,切实把加强维稳情报信息工作当成大事来抓。 情报信息工作是做好稳定工作的第一要件,加强维稳情报信息工作,是一项推动维稳工作发展,增强维稳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的至关重要的手段和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的思想认识。实践证明,谁的涉稳情报信息掌握得快、掌握得准,谁就掌握了维稳工作主动权。自古以来我国兵家就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至理名言,它精辟地表述了情报信息在战争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同理,从维稳工作看,其本身就是一个搜集信息、研判信息、运用信息和反馈信息的过程。在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各种矛盾、斗争的较量更集中地体现在对情报信息的把握、运用上,只有赢得信息控制的优势,才能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维稳信息动态工作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带头抓落实,对情报信息的机构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体规划,积极协调,全体动员,上下联动,把情报信息工作纳入维稳工作战略发展范畴,积极推进,优先发展。要畅通信息渠道,挖掘内幕信息,准确把握动态,努力实现维稳工作的重心由被动调处到主动化解、由事后处置到事前预防、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变。
二、加强“三个建设”,做大做强情报信息的活水源头。
(一)加强情报信息人才队伍建设。没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就不可能获取深层次的情报信息,情报信息工作就不可能充满生机与活力,更不可能做到耳聪目明。要高度重视情报信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通过制定完善各项政策和用人机制,把人才引进来、留下来、用起来,充分调动和激励他们的积极性、创造力。同时,情报信息工作是一项集知识性、专业性、法规性于一体的综合工作,对思维创新、文字功底、知识层面都有很高的要求,要打破长期以来因信息工作的综合性和写作技巧的灵活性难以把握的思维局限,依托有关情报信息工作的交流培训活动,提高情报信息人员对情报信息的采集能力、研判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
(二)加强情报信息台帐资料建设。搞好情报信息档案资料的积累和建设,是正确分析、研究各个时期辖区敌、政、社情情况,掌握敌人破坏活动规律、特点,把握斗争主动权的关键环节。要把情报信息台帐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作为情报信息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来抓,凡是在有效时限内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治安情况、社情民意等方面的情报信息都应作为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对采集的信息采取分层管理、分类建档的方法,把日常工作中搜集掌握的各类情报信息都逐条、逐项、及时、准确、规范、层次分明地建立台账资料。要加强台帐资料的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问题的追踪信息,要指定专人负责,随时了解掌握情况,随时充实档案资料,保持信息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情报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根据辖区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在重点单位、特行业、娱乐场所、学校、厂矿企业等行业场所和重点人群、高危人群中物建信息员,延伸触角,通过建立健全明线、暗线、专线“三线一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布局合理的情报信息网络,努力构建以维稳部门、信访部门、单位线人为主体的维稳情报信息队伍,充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维稳积极性,从出租车司机、环卫清洁工人、治安积极分子和富有社会正义感人士等各界人员中聘请情报信息员,使情报信息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形成覆盖广泛、信息灵敏的网络体系。
三、落实“三个制度”, 建立健全情报信息工作长效机制。
(一)落实日常工作运行制度。要有效促进情报工作的高效运作和持续发展,离不开情报工作运行机制的建设、完善和落实。要建立完善的情报信息体系框架、工作流程、基础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和情报信息采集、报送、研判等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情报信息工作职责和岗位,制定情报信息工作规范流程,明确每一环节的工作要求。建立情报信息定期通报机制,将情报信息工作纳入各阶段绩效考核。建立情报信息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主要信息采集工作,确定采集重点和目标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情报信息贵在准、快、灵,要坚持把搜集掌握的情报信息进行认真筛选、分类、整理,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上级部门,为决策工作提供依据。各部门要完善信息情报网络,明确信息联络员、信息员及信息责任人,同时要明确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情报信息的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迟报、错报、漏报、瞒报责任追究制,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重大问题的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严格追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错失处置良机,酿成事端,引发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以刚性措施确保情报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考核奖惩激励制度。建立单位和个人情报信息工作实绩档案,定期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奖优罚劣。实施绩效捆绑考核,准确反映各单位和个人的情报工作效果。要建立等级情报信息评定与奖励制度,根据各类情报的重要程度、效果,评定等次予以奖励。对通过情报信息应用在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和对敌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按照“谁采集谁负责、采集与应用相挂钩”的原则,对原始信息采集人和信息应用人同时予以奖励。
四、狠抓“三个研判”,提高情报信息的实战效果。
(一)狠抓分层分析研判,确保研判无“盲区”。基层单位重点围绕对辖区社会治安发展规律,尤其是对涉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事件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各级业务部门应重点围绕对新获取的涉及本业务的情报信息,就其可能影响的范围、产生的后果、应对与处置措施,及时开展分析研究,重点分析某一类敌对活动、矛盾纠纷、违法犯罪活动的突出动向;各级综合情报信息机构应重点实时开展综合分析,对特定阶段、特定事件引发的社会热点问题和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开展预警性、预测性分析研判。通过不同业务部门的分层研判以及对不同时期、不同问题的研判分析,形成“一事一研判、事事有研判”的工作格局,为研判出准确的“情报产品”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汇总综合研判,提高信息共享率。要依托情报信息研判及应用平台,对所有情报信息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紧紧抓住现有信息库信息,加强信息的传递、查询、汇总、分析。通过关联查询、串并分析、信息比对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提高情报研判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时效性、预测性。要建立情报应用绩效评估机制,重点抓好质量鉴别、风险预测、应用评估、绩效评价四个环节,通过深入调查,分解分析,综合研判,切实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研判出准确的“情报产品”,为领导决策提供坚实的依据。要进一步加强研判成果的共享,打破业务堡垒和行政壁垒,树立起大情报观念,变各自为战为多部门、多手段互助互补,协同推进。情报人员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及岗位授权,通过情报信息中心系统查询业务工作所需要的信息,广开情报利用之门,提高情报信息利用率,加快实现横向互动和情报共享,提高情报效能。
(三)狠抓预警反馈研判,不断提高研判水准。对研判出的“情报产品”,要根据不同类别和涉密程度采取媒体公开发布、涉密信息机要渠道发布、召开紧急情报会议通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提出指令性、指导性、参考性工作意见,实现对多发性、倾向性、苗头性事件的防控。要做好对预警发布信息的跟踪调查反馈,加强对正在应用阶段的情报信息跟踪评估,比较情报信息应用后的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之间的差异,找准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应用中的薄弱环节和缺失点,及时调整决策部署。要根据形势变化发展,及时发现情报搜集研判与情报需求之间的偏差,进行修正和补充,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指导情报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