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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安部对三轮电动车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处罚

2015公安部对三轮电动车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处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归类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使用上,法律法规对使用者最低年龄进行了限制,必须年满16周岁,但对于最高年龄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2015公安部对三轮电动车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处罚

扩展资料:

近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提到,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法制日报:防范电动车引发的火灾需多管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