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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对“限塑令”的看法

有关对“限塑令”的看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有关对“限塑令”的看法

6月1日,“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的展开,各大商家明着打出支持环保的口号,为了让消费者不用和少用塑料袋,让消费者有尝使用塑料袋,给商家减少了成本开支,对于环境影响并没有多大的改观。更令人不解的是,虽然“限塑令”规定的是“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但是众媒体竟然全部都是有关塑料袋开始收费和罚款的消息,几乎完全忽略了制造污染的源头—塑料袋生产企业也应该执行“限塑令”的现实。用塑料袋购物,作为一种方便实用的生活方式,在我国已经有多少年的历史,塑料包装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面对13亿人口几十年来已经形成的生活习惯,想用一纸行政命令在一夜之间强迫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让消费者一夜间改变多年的生活习惯,这无异于是舍本求末,不但消费者一下子难以改变,而且实际效果也令人怀疑。其实,解决任何问题的关键都在于抓住它的源头,治理“白色污染”也一样,不从污染的生产源头抓起,却强制要求商家向消费者收费,如果国家把治理污染的主要精力和重点放在治理污染源头上,市场断绝了污染塑料袋的供货来源,商家必然会另找捷径,自己找出即经济又实用的替代品,这样一来,不但“白色污染”可以根治,而且又不必强迫改变民众的生活习惯。现在很多媒体都在向消费者传递一个错误信息,这就是商家以前在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其实,稍微有一点商业常识的人都知道,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的塑料袋并非免费,只不过是把塑料袋的成本计算进了商品价格中间。如今,在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塑料袋被强制向消费者再次收费,而且还要从中在产生利润,一两角成本的塑料袋卖到五角到一元甚至更高,等同于商家在塑料袋上向消费者收取了两次费,难怪有消费者质疑此次“限塑令”是一种“强制的”变相涨价行为了! “限塑令”的立法的设计没有问题,立法者也清楚生产销售是产生污染的总源头,只可惜在执行中却把主要的板子错误地打在了消费者的屁股上,这种舍近求远的治理方法实在让消费者难以理解,如果把消费者购买一次性塑料袋的钱,用来扶持那些处理这些白色垃圾的再生资源利用的企业。这样的话,既解决环境问题,也可以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何乐而不为呢?总比给那些奸商好吧!限塑令的出台,让我感觉好像是成了帮商家赚钱的一个更好的途径了。原本不要钱的塑料袋,现在要钱了,而且就那么便宜的几毛钱,很多市民都可以接受,所以并没有降低塑料袋的使用率,反而是帮商家赚了钱。更何况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商家出售的塑料袋所得的钱,是需要上交国库的,消费者可以为环境买单,但绝不能为那些打着“支持环保”旗号的奸商们买单,为他们减少成本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