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上将的中华民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实施的军衔制中将级军官的军衔称谓。
1931年4月,中国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其中将官设置为: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抗战结束前都是金版领章上缀3颗三角星。抗战以后,常服的军衔标志,由领章改为肩章。
特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又称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授予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统领全中国武装力量。
1935年,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中国国民党总裁蒋中正被授予特级上将军衔,并于1948年成功当选为中华民国大总统,成为国军历史上获得此最高殊荣的第一人。
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德式军服时分别是金版领章上有三道、两道、一道突起的金色杠同时缀3颗三角星。美式军装时期,常服的军衔标志,改为肩章为主,二级上将为3颗五角星,一级上将、特级上将分别为4颗星、5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