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票的优缺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第一,保护小州的利益。美国先辈对制度的设计,重点是强调地方分权,而不是中央集权,其宪政理念是把权力下放到各州,并保证大州小州在联邦层次上权利平等。选举人制度符合一人一票、多数当选的民主原则,只不过不是以全国人数为单位,而是以州为选举单位。这个多数,不是全国范围的多数,而是每一个州的选民多数,这样更能保护小州的权益。这种制度迫使总统候选人不能只看重几个大州,而是看重每一个州,在每一个州获得多数选票。
第二,可以通过赢者通吃的方式,一次到位产生总统,而不会像其它国家那样,第一轮总统选票没过半,再第二轮选举。因为只要有第二轮选举,就容易有政治分肥和交易,结果会扭曲选民意向,被迫把选票投给其它候选人。
第三,选举人制度可以立即产生总统,而避免全国人头计算选票,清点到每一个村镇的每一张选票,使总统长时间无法产生。
第四,是不产生众多小党,使宪政制度比较稳定。由于选举人制度是以州为计票单位,而且又是实行赢者通吃的游戏规则,赢者囊括所有选票,因此,使得票第二多、第三多的候选人毫无所获。每个州的选举结果只有一个赢家,没有第二、第三,这样就不会产生小党,更无法产生政党比例制的多党制。美国实行选举人制度,就使小党没有多大存活空间,两大政党轮流执政,不存在多个小党联合起来投不信任票而结束内阁的现象。总统因触犯法律遭弹劾,副总统则继任,不存在必须解散内阁、提前全国大选之事,从而使政局稳定。 无法真正做到一人一票,理论上可以通过精确的计算找出最佳的配票结果,就是有足够多的州只赢一票,其他的州得零票!这样胜出者比失败者的总得票率会低很多!不过历史上只有四次是当选总统的总得票率比失败者低的,所以一直没有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