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员是怎么进行评选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优秀党员评选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并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意被评选党员的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论。党支部书记在评选过程中要尊重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切忌个人说了算。党支部可以先提出候选人或初步意见,但一定要征得广大党员的认可,之后再进行优秀党员评选。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