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斌律师回应未筹建基金会,他给出的理由能站住脚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看了林生斌律师关于未筹建基金会的理由,我只想“呵呵”未免有些太牵强了。
7月9日林先生的律师回应,关于未筹建基金会的理由是,“林先生曾多次咨询相关事项,但公益基金会的设立审批难度相当大,未能达成所愿。”古话说的好“有志者,事竟成”,已经四年了,如果真的有意愿去做这个事情,又怎么会不成。
四年了“潼臻一生”都已经打造成了一个品牌,林先生靠这一品牌捞金无数,他在那段时间也可以算得上是风云人物,如果真得想做公益基金会,怎么可能会有难度,可能只要他说出口,政府相关部门都会帮他,难度可能是被杜撰出来的吧。
做慈善应该是拿出行动,而不能只用嘴说。
2017年事发后,林先生曾经在一次采访中,承诺要筹备一个基金会,提升高层住宅防火减灾水平,也表示自己的赔偿款会用于“潼臻一生”公益基金,来帮助因火灾受灾的人们,当时面对记者提问,林先生也肯定的回复自己会把所有赔偿款用于公益基金会,四年过去了,赔偿下来了,可是公益基金会呢?
林先生的律师回应是“因为筹建基金会客观上有相当难度而未达成所愿”,那问题是为什么没了解就轻易立下捐赠的承诺,难道在林先生看来,做慈善就是动动嘴,而不需要付诸行动吗?诈捐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呀!
林先生在2019年就已经拿到了赔偿款,而林先生在2017年公开承诺的赔偿金全部用于基金会,他履行承诺了吗?答案是没有,这就是诈捐行为,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假设林先生的代理律师说的是事实,也无疑说明了他是个不守信的商人。
林先生的代理律师也说“林生斌没有向他表示用赔偿款捐给基金会”,但有记者的采访及当时的报道为证,难道这林先生要反悔吗?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救灾以及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也就是他不可以反悔的。
善良的我们都不愿意相信林先生是诈捐,但如果一个有诚信的人,自己当着公众说过的话,又怎么不去做呢,再难也都会去做,更何况,他又不是一个人,还有团队,有很多人帮他,也许用“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来形容他更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