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规定有哪些1、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规定有:(1)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翻建、改建房屋,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个人向村里申请,村里报给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区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建筑;(2)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进入办理程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二、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1、现状图;2、布置图;3、施工图纸;4、立面效果图。若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合的,不允许翻建、改建、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