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钓鱼执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钓鱼执法的实行形式是:1、“勾引式”,即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勾引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2、“陷害式”,即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计划陷害当事人,使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法律依据】《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指派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时,应当依法制作询问笔录;进行检查时应当依法制作检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