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春兰的故事告诉我们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邹春兰又成了新闻人物。近日媒体对她因服用禁药无法生育的报道,让这个逐渐被人淡忘了的名字,重新进入公众视野。 当年,一篇“全国举重冠军沦为搓澡工”的新闻,使邹春兰一夜成名。 不过,邹春兰的两次“出名”,缘由一致,性质则完全不同。第一次,舆论的关注点在于“全国举重冠军、全国纪录和世界纪录创造者”与“退役后在浴池当搓澡工,月收入300元,吃一顿肉曾是奢望”之间的强烈反差,邹春兰由此当上了运动员退役生活无保障的典型。第二次,构成邹春兰“光荣事迹”的全部内容都将因“嗑药”而颠覆,其新闻价值,变成了一个既是彻头彻尾的“罪人”,又是该“罪行”最大受害者之间的悖论。 早先,关于“冠军·搓澡工”的报道铺天盖地,催生出了“邹春兰现象”这个新名词,意味着运动员退役后生活无着的状况,已经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5年前吉林省体育局重竞技管理中心和全国妇联为邹春兰提供了价值20万元的洗衣设备,以及一间面积为105平方米的门面房,并免费培训她学会洗衣技术,作为探索这一特殊群体生活出路的尝试。那时,全国冠军退役后无保障的新闻无疑是负面的,但冠军自身的形象和社会给予冠军的补偿,显然是正面的。 如今,邹春兰还是那个邹春兰,然而“嗑药”的事实,使她赖以赢得社会同情和帮助的依据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嗑药”一旦被认定,金牌会被收回,纪录会被取消,所有的荣誉都会变为耻辱。邹春兰的“英雄”名号,瞬间就将化作戴罪之身。假如新闻的挖掘到此为止,尽管不失轰动效应,可至多只是世界上无数个披金挂银后服药丑闻败露、“英雄”易身“罪人”的悲剧中的最新一例罢了。何况,邹春兰的冠军是在国内拿的,只要咱们自己不追究,国际举联又是中国人说了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似乎并不困难。 所幸,我们的公众和媒体没有因此而停止追问,邹春兰本人亦未因遮丑之需而回避“嗑药”之实——服用禁药导致她终生不能生育的痛苦,比之退役后无人过问、艰难度日的拮据生活,更是她生命中的无法承受之重。在邹春兰看来,金牌如过眼风云,承认服药要受到严厉处罚也认了,她必须把压抑了太久的苦楚甚至绝望,倾吐出来! 如果说,邹春兰第一次成为新闻人物,引发的是舆论和社会对于运动员退役后出路问题的关注,和对于现行体育体制的浅层次反省,那么,这一回她重返新闻排行榜,带给人们的思考,已远不限于冠军、退役保障和金牌体制这些概念。新版“邹春兰现象”的划时代意义,正体现在它不再羞羞答答,而是直指“唯金牌论”对运动员作为人的权利和尊严的侵犯。 以往我们谈到中国体育体制之弊,强调的总是纳税人的钱应该花在强健纳税人体质之上,而不是仅仅用于对金牌的追求;现在,邹春兰告诉我们,最重要的不是钱,也不是金牌,而是人!不是因为自然的和生理的原因而失去生育后代的权利,对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不是因为自己的意愿而是听命于别人,服用禁药被处罚后蒙羞终身,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当然,这一切,大概还不足以让我们的体育决策者猛醒。与现行体育体制下的强势利益集团的话语权相比,极端弱势的邹春兰们能够发出的声音太渺小了。好在,邹春兰的故事还没完。希望在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