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洛宾后人起诉汪苏泷侵权引热议,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胜诉可能极小。
根据网上相关报道信息,汪苏泷被歌手王洛宾后人王平、王海燕、王海成等起诉著作侵权,,乍一看我们感觉像是在碰瓷,仔细一看还真是在碰瓷。
1.起诉原因
汪苏泷主要被起诉的原因是唱了王洛宾的《康定情歌》,原因是江苏卫视的活动,汪苏泷和郁可唯一起演唱,现在估计可能是郁可唯唱窜词了,但是实际上他们是将汪苏泷和江苏卫视以及制作视频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但是新闻标题对这件事只字不提,这个导向大家显而易见。
2.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未作者终生以及死后五十年,视听作品保护为发表之日五十年,财产权也是发表后的五十年;如果侵权,有以下三种赔偿方式:
(1)按照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计算
(2)按照法定数额赔偿
(3)确定赔偿数额的举证
3.本案情况
首先大家要明白这个赔偿针对的是著作权,康定情歌是王洛宾发行的歌曲,但是更要注意王洛宾比较有名的歌曲《达坂城的姑娘》、《掀起你的盖头来》、《在那遥远的地方》,许多都是改编的当地民歌,并且他花费自己一生的时间在西部民歌的创作和传播上,所以称他为“西北民歌之父”、“西部歌王”。并且他的康定情歌也是属于改编的当地民歌,所以这个事情到底侵权没有就很难界定了,确实唱错了一句,那可以说是自己再次改编的当地民歌,在法院裁定上也确实不好判断为侵权,所以我说侵权的可能性较小,并且之前因为改编《康定情歌》,谭维维也被起诉,这个案子还在审理,等到这个结果出来,我们就可以判断这次是否能胜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