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和国税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税和地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一、两者征管税种不同: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增值税;2、消费税;3、进口产品增值税;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中央企业所得税;6、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8、证券交易税等等。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1、个人所得税;2、土地增值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4、车辆使用税;5、房产税等等。
二、管理的体制不同: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我国现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4个直辖市,均设有地税局。比较特殊的是,目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税局实行合署办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