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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规则

退票规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退票规则

退票规则如下:1、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2、开车前48小时到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源孝笑退票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第八百一十八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慎简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雹含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退票需要哪些条件1、旅客退票必须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2、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3、需要核收退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