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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上海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司法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二)政治部(副局级)

内设干部处、人事警务处(老干部处)、宣传教育处、党群工作处。

(三)戒毒管理局(副局级)

对外称上海市戒毒管理局。内设政治处、秘书处、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处(公安处)、社区戒毒管理处(社区康复管理处)、教育处(综合治理处)、技能指导处、生活卫生康复处、财务管理处。

(四)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级)

对外称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内设综合处、刑罚执行处、教育矫正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处,机构级别为副处级。

(五)法制处(研究室)

(六)计财装备处

(七)审计处

(八)监狱戒毒矫正工作指导处

(九)法制宣传处(依法治市工作处)

(十)公共法律服务处(司法考试处)

(十一)律师工作管理处

(十二)公证工作管理处

(十三)司法鉴定管理处

(十四)法律援助工作处

(十五)基层工作处

(十六)信息技术处

(十七)信访办公室

(十八)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上海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