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你怎么看?结合实际谈谈自己的体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这种说法的谬误之处在于设想了民主制度是好制度,但是这个前提无法证明。 为什么说这句话是谬论呢?以陈水扁为例,阿扁之前是一名律师,为台湾民众的利益多次仗义执言,所以才会赢得台湾人的支持,在当选总统之前,他应当是个好人吧,当了总统之后贪污,按说是个坏人吧?那是不是民主制度让他这个好人变成坏人的?如果说他在当选之前的所做所为只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本质是个"坏"人,那民主制度这个好制度为什么没有把他这个坏人变成好人? 2、 多谈些制度,少谈些宏愿 克林乱兄顿和莱温斯基的性丑闻,使一个人轻而易举名扬天下,并能够流芳数代。 他,就是美国前特别检察官斯塔尔,就是成功实施了对时任总统克林顿的“侦查”和“起诉”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特别检察官”。 然而,尽管“侦查”和“起诉”美国总统的事件如是宏大而壮美,但围绕着这位检察官和那场著名的丑闻,我们似乎并没有看到斯塔尔及司法部门有多少诸如“最大限度保障司法公平和正义”、“始终保持特别检察官的独立、公正和正确”、“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保持先进的检察理念、确保检察实效”、“始终忠实履行职责、把总统置于司法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向亿万人民群众负责”等“伟大目标”和“宏大叙事”。 他只不过依照法律规定的明确授权和明晰程序履行了职责,就足以使身为“帝王般的总统”的克林顿俯首认错。 那使他具有如此威力的制度和程序包括:“特别检察官”专门为总统设置;“特别检察官”可以不经司法部长的批准,启动对总统的调查程序;“特别检察官”一职不得被任何人罢免;……。 原来,能且惟一能凌驾于总统的神圣职权之上的,是更神圣的、不容任何人侵犯的、刚性的制度和程序,是那些制度和程序所代表的至高无上的司法独立精神。在它面前,平民或普通司哗御袭法工作者斯塔尔可以拥有无限法权,而精英或伟大统帅克林顿可以失去任何特权。 “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是我们饱受灌输、耳熟能详的一句政治格言,朴素而有力;“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是邓小平提出的一种政治规律,也有着相似的真切之感。 然而,在真实的生活体验中,相比较之下,我们却往往更易于被传播并感受到高深的理念、壮丽的目标、伟大的纲领、恢宏的叙事,而较不容易感受到制度与程序的力量。更令人迷惑的是,无论前者如何高深、壮丽、伟大、恢宏,后者也往往难以相匹;无论后者怎样难以相匹,前者也仍然一如既往地高深、壮丽、伟大、恢宏。 马克思说过,“一步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然而,决定并导向实际行动的因素是什么?是纲领和口号?是领袖和精英?还是制度和关系?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促进或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精神推导,人类的主动行为中,包含制度安排和合约的“关系”,显然是更根本的因素。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有效的制度安排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建立与维系交易的关键要素,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变量。一个科学、合理、权威、有执行力的制度,可以最可靠地实践公平、正义和正当利益;而离开科学、合理、权威、有执行力的制度,一切“恢宏图景”和“宏大叙事”都极有可能无声“耗散”和“蒸发”。 在无拆唯情的制度和程序面前,一切崇高伟大的宏论,精致高雅的学理,慷慨激昂的表白,温柔动情的诉说,都将黯然失色。 而离开刚性的制度和程序保障,纵有多少崇高伟大的宏论,精致高雅的学理,慷慨激昂的表白,温柔动情的诉说,都将无迹可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