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涉事警察是否存在玩忽职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律师谈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的事情,称涉事的警察存在玩忽职守的情况,因为在接警以后,救助轻生的女孩,就已经成为了他们的责任。
而民警在面对轻生女孩时候,因为不会游泳,而表现得无可奈何。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才会被很多的人指责,认为他们存在玩忽职守的情况。
就这件事情而言,我个人有着下面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我觉得应该根据事实的情况而定,不应该在结果未明朗之前,贸然的批评涉事中的民警。
民警们在接警以后,如果收到了轻生女孩具体的情况,得知女孩在河边准备轻生的情况,我想在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应该准备一些救援的物品,哪怕是简单的绳索也好。
通过视频我们看到现场的民警,并未准备相应的救援物品,在女孩跳入水中以后,虽然很焦急,但也没有更好的施救办法。
最终采取了手拉手的方式,进入到了寒冷刺骨的水中。可惜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救援时间,使得女孩虽然最终被救援队救起,但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就我个人看来,民警在救人时候,也应该首先保障个人的人身安全。虽然不顾个人安危的救援行为,值得我们点赞,但用“一命换一命”的方法救人,我们却并不赞同。
面对陌生的水域,而且水也很深的情况下。我想即便是会游泳的人,也不一定能够成功地将女孩救起。
想要救助落水的人,必须要有专业的救援经验,或者自身格外的强壮,而且水性也非常的好。
所以面对这件事情,我个人看来,在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我们不能够随意的批评、指责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