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的利与弊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转载二则,供参考。 家族企业的“利与弊” 从全球来看,在很多国家,家族企业几乎占据了所有企业的半壁江山,且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财富》杂志500强中37%的企业是家族企业,如沃尔玛、福特、洛克菲勒、宝马、索尼、丰田、三星、现代等。在中国,无论是李嘉诚的家族企业还是荣氏企业,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分量。 三星经济研究院对中国上市公司中的200家家族企业调查发现,中国家族企业基本覆盖了除行政垄断行业外的其他所有行业;在地域分布上,它们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上海等中国近代工商业的发祥地或发达地区。尤其是广东和浙江两省,数量几乎占所有家族企业总数一半。 三星经济研究院战略组首席研究员李刚、邱静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一地域分布特点并非巧合,广东是中国近代最早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改革开放以来又常常被当作改革试验田,是中国轻工纺织、机械电子等产业出口基地。” 家族企业集中于进入门槛较低、行政干预较少、竞争激烈的行业。研究员认为:“家族企业在包括化纤、农药、化肥的轻化工行业,电子元器件,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分布的比例较高。”这些行业的准入限制放开较早,国企退出的步伐较快,而且都有一定的规模经济,周期性较强。而在金融、矿产、电力等行业分布最少。这可能是因为这些行业与公共事业密切相关,政府监管严厉,而且投资大风险高,限制了家族企业的发展。 此外,近年来,中国家族企业在房地产业快速扩展,无论是SOHO中国这样以姻亲关系为基石的家族企业,还是合生、珠江这样以兄弟关系为纽带的家族企业,在房地产行业都有体现。有些家族企业近三年逐渐放弃了原有主业,专攻房地产开发。研究员举例说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ST雄震 (600711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过去的主业铅锌矿和有色金属生产贸易实际已停止,目前的营收大部分来自IT产品的贸易服务和房地产业务。“这可能从一个侧面说明私营资本在主业不突出或者因市场环境恶化难以为继的环境下,面对房地产业繁荣的诱惑作出投机性选择。” 据调查,家族企业2009年年均营业收入13.51亿元,实现利润1.14亿元,平均利润率8.04%;剔除因收购、资产重组等原因导致的波动,过去两年家族企业年营收增长率平均为26.39%。三星研究院研究员认为:“这说明与其他企业相比,家族企业虽然规模较小,但盈利能力更强、增长更快。” 报告指出:“希望家族事业能庇荫子孙,这一中国传统宗法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反映在家族企业的行为上,通常表现为着眼长久、求稳求平安的保守财务战略。有趣的是,保守的价值观和财务策略似乎并未影响家族企业的扩张速度,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反而显得负债率更低、流动性更强、有更高的增长率。” 家族经营与职业管理 位于福建晋江的安踏体育就是这样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谈到家族企业的发展,安踏董事会主席兼CEO丁世忠毫不避讳家族对于中国民企的重要性。“我至今告诉员工,安踏之所以能发展到今天,两个大哥在企业的发展中功不可没。” 丁世忠所指的两个大哥,一个是他的表哥,一个是他的亲哥,这两人在安踏企业初创时期给予了资金和技术上最大的信任与支持。丁世忠认为,在福建、广州一带,以家族亲缘关系为起点,是当地民间企业发展最主要的形态。在创业时期,凭借家族成员之间特有的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和相关的社会网络资源,以较低的成本迅速集聚人才,全情投入,团结奋斗,甚至可以不计报酬,能够在很短的一个时期内获得竞争优势,较快地完成原始资本的积累。 然而随着企业做大和逐渐上市,家族化管理必须淡出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管理的职业化、系统化、流程化。一方面,丁世忠要求一部分创业的家族元老不再参与企业管理经营,转而幕后控股和监督;另一方面,丁世忠快速地招募了职业经理人团队,并梳理了企业文化,建立统一价值观。 随着中国民企的上市步伐加速,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都将管理公众化和职业经理人的问题提上日程。但三星经济研究院的首席战略研究员也指出,在处理与职业经理人的关系问题上,家族企业内部容易出现“生人勿近”的家族圈子,圈子内外壁垒分明,成为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沟通鸿沟。家族成员之间倚赖亲缘建立信任关系,而非依靠共同目标或物质激励提升凝聚力,亲缘信任难以跨出家族关系构成的网络,容易造成与职业经理人的隔膜。比创始人单独控制更复杂的是,家族内部的矛盾常常会转移到圈子外面,职业经理人有可能遭池鱼之殃,影响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打击其工作积极性。 家族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的关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家族企业研究中独特的课题,也是讨论家族企业管理时受关注最多的问题。无论是吵嚷了1年的国美分权事件,还是任正非接班事件,无一不是家族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矛盾的体现。 接班换代难题 而最让家族企业头疼的莫过于创始人的接班问题。公开资料统计显示,未来5~10年,我国将有 300万家民营企业面临接班换代的问题。摆在中国家族企业面前的接班人人选无非只有两种:一种是家族后代,一种是职业经理人。 由前者接班看起来无可厚非,因为中国传统的“子承父业”和“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大多数都是让自己家族的后代来做接班人。为了让自己的后人顺利接班,许多家族企业都不惜从娃娃抓起。据说,李泽钜和李泽楷八九岁时,李嘉诚便专设小椅子,让他们列席公司的董事会会议,颇有点过去宫中培养王子的味道。 也有家族企业领导人把子女送往欧美或当地的名牌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慈溪方太集团创始人茅理翔正是如此,为了让留学归来的儿子茅忠群顺利接班,茅理翔坚持让女儿退出了日常管理,在他看来,这并非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作祟,而是他管理中的“口袋理论”——在第一代创业家面前,企业家与子女只有一个口袋的利益,一旦儿子、女儿结婚了,那就存在他们两个口袋,这个口袋包含儿媳、女婿等家族的因素,也由此就可能引发为权力斗争的矛盾,因此,始终将企业的所有权放到一个口袋里,则可以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内耗。 经过六年的放权,茅忠群组建了属于其自己的管理团队,既保持家族制的绝对控股90%的幅度,又适当拿出10%的股权给予其由博士、硕士等组成的高知管理团队。 相对于方太的顺利接班,华为的下一棒接班人则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作为全球第二大电信设备厂商,已经66岁的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在企业内部有着无法取代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任总之后,华为能否续写传奇”一直是华为员工私下谈论的话题之一。虽然华为出面反驳流言,但选亲还是择贤,依旧是任正非不能忽略的选择题。 三星经济研究院的报告指出,低制度化信任、低文本化信息造成家族成员在人际交往中习惯性地按照“由亲至疏”排位,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家族下一代的继承预期稳定,而职业经理人相对较难进入企业的核心圈子。家族核心网络与外部人际网络壁垒分明,组织内存在难以逾越的文化和权力障碍,企业的治理结构围绕家族血缘关系固化。如何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培养与职业经理人的关系,能否建立以家族为主导的职工持股计划都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家族企业的利与弊 什么是家族企业 一种说法是,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层人员的选拔方面。 家族企业组织形式初步分析 1.集权式的组织模式。家族企业的创立者或继承者,往往以其较大的股份、较高的辈份或独特的个人魅力,在家族企业中扮演着家长的角色。家长依托家族的血缘关系,将企业的决策权集中在自己手中或家族内部,从而建立了集中、稳定而强大的领导实体。 心理契约成本低。理论上,企业规模扩充势必导致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产生委托代理制。但很多时候,资产所有者和代理人的目标常常不一致,客观上也存在着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资产所有者可能面临资产流失的危险。家族式的管理帮助企业降低监控成本,因此家族企业的总代理成本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低。 2.可以说,以上两点既是家族企业成功的关键,也是它们失败的原因。因为“集权”,所以可以对市场有很快的反映,不会错失良机,同时,如果决策不当,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又因为“集权”而得不到阻止,而造成巨大损失。 因为大家都是为自己赚钱,所以在创业初期可以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地勤奋工作。可是在收获的时候,又因为大家都是家里人,很容易在分金银,论荣辱,排座次的过程中出现分歧,家庭反目,进而企业衰败。 因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都是自己的家人,所有企业会安装预定的前进方向顺利前进,不会有理解分歧,但是在企业有了一定规模后家族式企业似乎对外来的资源和活力产生一种排斥作用。尤其是由于在家族式企业中,一般外来人员很难享受股权,其心态永远只是打工者,始终难以融入组织中。另外,由于难以吸收外部人才,企业更高层次的发展会受到限制。 家族企业的进一步分析 其实,不管我们怎么说家族企业好,或者坏,家族企业都会永远的存在,新的家族企业每天都会出现很多,因为家族企业的产生与发展有其必然性。研究恩格斯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就可以发现私有制和国家的出现是以家庭的出现为基础的。可见,家族血亲关系与私有制几乎是同时产生了,并且它作为私有制的载体而延续至今。过去我们认为家族企业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不好,要消灭,现在看来都是不现实的。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家族企业,尤其是创业企业的家族化,是个普遍现象。据调查,在当今世界上,家族企业仍是最普遍和最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在美国约有90%的企业为家族企业,在英国有70%的企业为家族企业。据美国哈佛大学家族公司研究所的调查,家族控制企业对美国新增岗位的贡献率78%,占美国雇员人数的60%,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0%。在中国的台湾地区,除部分公营企业外,其他几乎都属于家族企业。美国《财富》杂志2003年所列500 家大型企业中,有176家为家族企业;在美国公开上市的最大型企业中,有42%的企业仍为家族所控制。 家族式的管理帮助企业降低监控成本,因此家族企业的总代理成本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低。家族成员彼此间的信任及了解的程度远高于其它非家族企业的成员,家族企业成员之间可能负担较低心理契约成本。因此在企业规模不大,市场范围有限,管理技术要求不高的创业阶段,民营企业所有者经营的家族治理结构是有一定道理的,家族管理模式是符合最小代理成本的管理学原则的。 可见,家族企业对于我国现在国情更是非常适合。所以,与其讨论家族企业的利与弊,不如想想怎么能把家族企业搞好。现在比较流行的方法就是把企业办成“家”,“家”是许多组织在处理内部关系时所追求的一种境界。许多运作非常好的企业,都在极力把自己的企业办成一个具有“家”的内聚力的组织。联想老总柳传志就说,要“把联想办成不是家族的家族企业”,日本松下电器的创业者要 “把松下办成一个所有员工认可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