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二百六十一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二百六十一条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二百六十一条是什么?

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遗弃罪的结果加重犯。对于遗弃行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一般在上述法定刑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