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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大火发生在哪年

大兴安岭大火发生在哪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发生特大火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森林火灾。

大兴安岭大火发生在哪年

扩展资料

1987年5月12日,林业部扑火领导小组救灾办公室开始收集全国各地向大兴安岭灾区人民捐献的资金、物资, 并立即送往灾区。到九月十五日, 共收集捐献的人民币241.3万元, 粮票32.84万斤, 救灾物品36.5万件。

1987年5月12日,李鹏副总理、陈俊生副秘书长等领导同志前往大兴安岭火灾区慰问受灾情况,指挥扑火救灾工作。

5月18日,林业部成立统筹国外援助工作小组。

1987年5月25日,国务院向参加大兴安岭扑火救灾的全体同志发出慰问电。

1987年5月26日,国家主席李先念致电慰问大兴安岭扑火救灾的全体同志。

1987年6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体会议, 讨论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问题。会议作出《国务院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决定》,决定撤销杨钟同志的林业部部长职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1987年6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继续追究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责任。会议决定撤销董智勇同志的林业部副部长职务,并责成黑龙江省政府作出认真深刻的检查。

1987年6月23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决议》,会议决定撤销杨钟同志的林业部部长职务,任命高德占同志为林业部部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兴安岭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