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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部长职责

宣传部部长职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宣部的主要职能是管控意识形态、新闻出版甚至教育方针。

它对中国大陆与媒体、网络和文化传播相关的各种机构的监督以及对新闻、出版、电视和电影的审查。

另外对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也有监督权,在省级及省级以下文化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由同级党委宣传部管理。

第一,负责指导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宣传;

第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的各新闻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搞好舆论引导;

第三,从宏观上指导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

第四,规划和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

第五,受中央的委托,协同和会同有关部门对我们宣传文化系统的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管理。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工作;

第六,负责提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和法规;同时还要按照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做好宣传文化系统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七,为中央领导和中宣部领导的决策和指导全局工作提供舆情信息的服务,并且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舆情信息工作;

第八,负责文化体制改革,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改革和发展的调研,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这是中宣部主要的八项职能。

第九,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

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第十,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第十一,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宣传部部长职责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宣传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1924年5月,中央正式决定分设宣传、组织、工农等部,罗章龙为中央宣传部部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取消。1976年10月中央决定恢复成立。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中央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受党中央委托,协同中央组织部管理文化部、新闻出版署、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领导干部。

会同中央组织部管理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华社等新闻单位和代管单位的领导干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百度百科